失蹤人員24小時或者48小時可以報警,最佳黃金搜救時間為72小時。如果在發生礦難或者地震等自然災害,搜救失蹤時間應該會更長,直到沒有任何生命跡象或者把屍體找到。在宣告失蹤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2年以上的可以宣告失蹤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