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意向監護協議是指成年人在尚具備意思能力時與自己信賴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訂立或在特殊情況下由被監護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為訂立,待被監護人法定或約定的受監護需求現實化後,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監護人絕對喪失監護能力後,由委託人擔任監護人,對其人身,財產事務進行照管的協議,性質上屬附條件的委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