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小區沿街商鋪都是屬於小區範圍的,因為開發商在小區住宅設計的時候,是要根據政府的設計規劃要求做設計的。那麼政府是要求開發商按設計居住人口的比例配備,按整個設計居住面積的一定比例的建築面積作為公共服務設施。為小區居民提供必須的,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必要的商業設施及幼兒園等福利設施。
屬於。小區沿街商鋪屬於小區物業管理範圍的,只要你這商鋪是小區的整體的一部份都歸物業公司管理。所謂城管就是管城市形象的,就算是小區也都屬於城市的一部份,城管當然有權管理。
一般開發商建設時,小區沿街商鋪和裏面住宅是一起報批建設的,也就是説是一個整體。這裏規劃時就存在一個看不見的規劃紅線,也就是建築退讓城市道路紅線,一般界限在商鋪外幾米。
從這界線到整個小區都是今後的業主共有的,所以從這界線開始都是小區物業管轄的範圍,物業不能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