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減振器必須作示功試驗,並根據記錄的示功圖檢驗。
2、試驗規範:按JB 3901—85《汽車筒式減振器台架試驗方法》的規定。
3、減震器應豐滿、圓滑,不得有空程、畸形等。
4、減振器在示功試驗中,不得有漏油和明顯的噪聲等異常現象。
5、試件油温從20℃升至100℃時。
6、經耐久性試驗後,復原阻力與壓縮阻力的允許變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