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受傷經過認定為工傷,那麼員工本人不需要承擔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醫療費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報銷。因為報銷需要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之後,那麼前期醫療費用應該由單位墊付。
因為員工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社保未報銷部分應該由單位承擔,同時單位也有義務墊付前期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