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採購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擴大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推進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其他省份也要積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