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證產品服務的前提下,允許外地供應商在項目中標後設立售後服務機構,將有關要求修改為“外地供應商若中標,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在採購人所在地設立售後服務機構,售後服務機構應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常駐技術服務人員,否則視為放棄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