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本採暖季供熱價格標準繼續按慶市發改〔2018〕285號文件執行,居民供熱價格標準為24元/平方米,居民繳納20元/平方米,政府對居民按4元/平方米直接補貼至供熱單位,非居民供熱價格為33元/平方米,居民和非居民供熱價格均按照建築面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