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來幫您解答不影響的,摩托車是摩托車,汽車是汽車,分開的。北京市民賣車或報廢車輛之後,如在半年內購買新車,原車牌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小客車在轉移登記或註銷登記後仍可申請使用原車牌號,但前提是必須獲得了購車指標,並且獲得指標、轉移登記或註銷登記均未超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