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一:消防廣播聯動系統的聯動控制信號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當確認火災後,應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
規範二:消防廣播聯動的單次語音播放時間宜在10s一30s,應與火災聲警報器分時交替工作
規範三:在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或按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系統
規範四:消防控制室內應能顯示消防應急廣播的廣播分區的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