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遷移
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申請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
3、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係證明
4、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户證明。
擴展資料:
《重慶市户口遷移登記實施辦法》
第三章 直系親屬投靠户口遷移
第九條 直系親屬投靠户口遷移是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遷移。
第十條 夫妻投靠按自願申請登記常住户口。現役軍人的配偶,可在軍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處申請登記常住户口。
第十一條 未成年子女可自願申請投靠父親或母親登記常住户口。
本市籍成年子女與城鎮地區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請投靠父母登記常住户口。
第十二條 年老父母可申請投靠成年子女登記常住户口。退休人員以及本市籍居民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