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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多久辦理失業登記

欄目: 心理 / 發佈於: / 人氣:4.63K
離職後多久辦理失業登記

離職後當月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金當月離職即可辦理,當月不可以領取,次月領取。(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户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員工從單位離職,原單位應該在15日內給員工辦理解聘備案相關手續。如果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麼應在合同解除後的60日內辦理。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

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脱離其所擔任的職位。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

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脱離其所擔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