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濟賬户不能用於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參保職工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家屬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繳費的,從繳費到賬次日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可通過税務部門指定的繳費渠道(閩税通APP、雲閃付APP、“福建税務”公眾微信號、自助辦税終端等)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家庭共濟賬户不能用於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參保職工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家屬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繳費的,從繳費到賬次日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可通過税務部門指定的繳費渠道(閩税通APP、雲閃付APP、“福建税務”公眾微信號、自助辦税終端等)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社保共濟賬號能交農村醫保,家庭共濟賬户不能用於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參保職工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家屬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繳費的,從繳費到賬次日開始享受醫保待遇,可通過税務部門指定的繳費渠道(閩税通APP、雲閃付APP、“福建税務”公眾微信號、自助辦税終端等)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