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負擔其實就是説土地上除所有人之外還有其他人可以行使權利,比如別人要在你家的土地上行車,你們就可以達成協議,設立地役權由他通行並支付給你相應的費用,相對你的所有權,他可以行使通行權,這對你的土地來説就是一種權利負擔。
權利負擔:以設定擔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時需要及時解除權利負擔。負擔行為將行為人自己設定給付義務,同時給債權人設定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