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配售是供應對象為本市城鎮户籍的無房家庭,且從未享受過任何福利分房或配售過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與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形成合理的銜接。
分配實行項目登記制,不需要輪候。而且住房配售只能用於自住,不得上市出售、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改變住房用途,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