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醉駕立案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立立案。
第一,醉駕人必須是年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未成年人不予主案。
第二,血液檢測報告中,酒精值超過80毫克每100毫升,才算醉駕。
第三,醉駕人是飲酒後在路上開車行駛,才屬於醉駕行為。
這三點都具備了,便可以立案處理了。
1、凡已滿十六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2、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立案追訴。
3、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