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法報告一般分開頭主體結尾三個部分書法報告的開頭,要以簡潔的文字説明所擔當的具體責任表明自己對本職的認識。
述法報告的主體主要表示要將選擇幾項主要工作,細緻的將過程效果或事物及認識表述出來,這一部分要寫詳細對一些重大問題的決策過程,對棘手事件處理思路,對羣眾迫切關心的問題的認識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