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職患者(在職、退休)年度住院與門特費用累計在5.5萬元以內按85%或90%比例報銷,在5.5萬元以上部分按80%報銷。
2、醫保規定有部分藥品及檢查為增負項目,“增負”即個人多擔負5%~35%比例不等的自費金額。
3、發生費用項目中可能存在某項自費項目。患者交費後應認真查看收據右側的清單,凡清單上註明“增負100%”的項目即為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