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因果倒置就是顛倒論點中因和果的前後位置關係,即論點中説A是造成B的原因,因果倒置就是説B才是造成A的原因。
在削弱方式中的因果倒置,我們可以把題乾的論證表示為“A→B”,則因果倒置的削弱就是“B→A”。由於因果倒置顛覆了因果之間的邏輯關係,所以對於因果類的題目而言,它的削弱效果是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