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確保試點試出成效,試點方案編制應清晰準確、簡明扼要,突出試點內容和任務,字數控制在6000字以內。提綱應包括:
一、試點背景
該部分應説明試點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開展試點的基礎及主要優勢。
二、試點思路
該部分應清楚闡釋開展試點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原則。
三、試點內容
該部分為試點方案的重點內容,應詳細説明將從哪些方面進行試點,提出試點建設的主要任務。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本地區鄉村治理的重點問題、關鍵環節,一般應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體制、探索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機制、探索完善鄉村治理的組織體系、探索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路徑、完善基層治理方式、完善村級權力監管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創新現代鄉村治理手段等8個方面中選擇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試點,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試點內容。在確定試點內容的基礎上,要明確列出擬完成的重點任務。要求特點突出、任務具體、內容創新,可實際操作。
四、方法步驟
該部分主要説明試點開展的具體方法和時間安排,包括每階段應完成的主要任務。
五、預期效果
該部分要説明試點開展的預期效果。
六、保障措施
該部分要從組織保障、政策措施等方面具體説明試點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