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面寫的是糧農,這個一般指的是居民户口,也就是是國家發放糧食,不過現在户口本上面寫的户口那些已經沒有區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