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居住證須在領取實體居住證之後才能領取,有效期為1年,到期須進行簽註,可以在居住地轄區派出所窗口簽註。
簽註手續及流程:(一)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居住證原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