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減人數就是通過原來規定的人數,經過檢查有多出的人數,就要核實後減去,不再需要這些多岀的人。我們在做工作時,有時由於各種原因,對參加工作的具體人數統計有誤,為了準確掌握用工人數,就要重新統計計算,原來用工規定用多少人,就只能用多少人,不能超過計劃批准的用工人數,當最後統計出切確人數後,多出的人員就要辭退,減少到規定範圍。當然,辭退人員要做好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