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臨時車牌有效期為三年,一旦過了三年之後是不允許上路的。根據規定條例實施之前購買電動車未經登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在登機後會頒發臨時牌照,有三年的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次行駛。那麼如果過了有效期後,需要去市交通局管理部門申請臨時的通行標誌和臨時通行證,就可以再次上道行駛。這次的有效期為兩年,兩年過後不符合規定的電動車將會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