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元1601年。
1600年5月18日(萬曆二十八年),利瑪竇帶着龐迪我和準備好獻給皇帝的禮物再度赴京,並於1601年1月24日抵達北京。進呈自鳴鐘、聖經、《萬國圖志》、大西洋琴等方物,得明神宗信任。同年,明神宗下詔允許利瑪竇等人長居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