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的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其他輔助性賬簿以及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1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