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不能做輔警,因為生理缺陷,會影響警務工作,及公安形象。
可以考慮做文職人員,這些不受生理條件限制。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比如派出所內勤,派出所食堂的洗菜工,及雜務工作。也算是在派出所工作,離民警很近。其次身體殘疾做警務工作,身體也吃不消。因工作時間很長,長時間站立工作,很消耗體力
    殘疾軍人不可以當輔警,因為輔警和警察的工作性質是一樣的。必須身體健康,這是入職要求。
     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又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是依照《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設立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賦予基本的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