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子女通常指子女出生前,父或母或者父母雙方己經是當地的正式居民身份了。而隨遷子女是子女出生前父母都不是當地正式居民,子女出生後父或母或父母才成為正式居民,然後子女户口才隨父親或隨母親遷入當地户口則為隨遷子女。
1、居民子女。
是指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指户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2、隨遷子女。
是指户籍登記在外省、本省外縣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鎮地區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家長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並且繳納各種保險,即屬於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雖然不屬於户籍人口。符合這種情況的家長,其子女屬於隨遷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