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控制禽類引發疫病的發生和傳播,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衞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四川省大多數地市禁止在中心城區及市場內部進行活禽交易和宰殺活動。一般在指定地點進行宰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