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出示以下證明:
1、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出具的購買證明,並註明購買用途、數量、購買經辦人等信息
2、購買人身份證件
3、攜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金屬容器,經加油站審核合格並做好登記後,方可實施灌桶。
二、根據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以及上級公司要求,為保證安全,加油站原則上為車輛提供加油服務,要嚴格控制加油站汽油的罐裝零售。
三、如果是插秧機、機動植保機械等農機作業需罐裝汽油的,按照省農機局、安監局《關於農業機械作業用汽油灌桶有關事項》(蘇農機管[2010]19號)有關要求執行。
1、由各鄉(鎮、街道)農機主管部門或機手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農機合作社核定插秧機、機動植保機械等農機作業用油量和作業時間段,並出具購油證明
2、機手憑購油證明、攜帶身份證和符合安全要求的金屬容器,經加油站審核合格並做好登記後,方可實施灌桶。
3、每台插秧機或機動植保機械作業用汽油灌桶,日加油量不得超過20升,乘座式插秧機日加油量不得超過30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