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號流程
搖號組織:增量指標搖號由調控管理機構統一組織,每個月搖號一次。
搖號方式:調控系統統一搖號,單位和個人分別搖號。
搖號公證:搖號由公證機構依法予以公證。
搖號時間:調控管理機構應當在搖號當月9日之前公佈當月增量指標的計劃配置數量,並於該月的26日組織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搖號。搖號時間或地點發生變化的,調控管理機構應當提前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