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允許打架。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