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澇空間應按路面允許水深限定值進行推算。道路路面橫向最低點允許水深不超過30cm,且其中一條機動車道的路面水深不超過15cm。
根據《室外排水設計規範》,市政排水部門將積水點定義為:當24小時降雨量超過50毫米,氣象部門發佈暴雨藍色預警時,道路積水深度達15釐米、退水時間達1小時和積水範圍大於50平方米。
輕度積水:路段積水平均深度等於15釐米,積水時間達1小時,積水面積大於50平方米、小於或等於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