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進一步完善捕撈作業分區管理制度,大中型漁船不得到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以下簡稱“禁漁區線”)內側作業,不得跨海區管理界限(依據現行海區伏季休漁管理分界線)作業和買賣,因傳統作業習慣到禁漁區線內側作業的,由所在省(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報農業部備案。
小型漁船應在禁漁區線內側作業,不得跨省(區、市)管轄水域作業和買賣,禁漁區線離海岸線不足12海里的,可由相關省(區、市)按自海岸線向外12海里範圍內核定為漁船作業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