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封面需要蓋名字章。在啟用賬簿時,應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並蓋上名字章。
在賬簿扉頁上應附“賬簿使用登表”或“賬簿啟用表”,其內容包括:啟用日期、賬簿頁數、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姓名,並加蓋人名章和單位公章。
記賬人員或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時,應註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和監交人員的姓名,由交接雙方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