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所在單位將本人婚姻生育情況公示七天,公示方法,參考當地政策,有些地區採用本人持2019年度當地當月報紙拍照(照片上應能夠清晰顯示本人及報紙印發日期)進行公示,有些地區組織單位職工無記名投票調查,初步確認情況屬實後,出具獨生子女證明。
(二)到户口所在地計生辦(一般是女方及子女户籍地、原計生管轄區),帶單位證明材料和户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經查核證件、證明材料和微機檔案後,出具正規獨生子女證明。
(三)縣計衞局核實後加蓋公章,並留存相關證明材料。
(四)將計生部門證明,交所在單位統一上報教育局、人社部門審批。根據審批情況(標準數額等),報財政局批覆並撥款到單位發放。
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為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個人申報及變更退出時間。符合條件的對象到户籍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申請(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報)。
(一)對象確認條件:
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為本市農業户口或界定為農業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現存活一個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週歲。
(二)扶助標準。
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向村委會申請領取。每月可領取2.5元-5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300元的一次性獎勵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法規增發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