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以建設生活區的附屬游泳池,作為員工生活附屬設施。但不可以建設供對外營業用的游泳池。
  工業用地是規劃中用來建設工廠等工業企業的建設用地,理論上除了廠房車間、企業配套辦公室、企業配套生活用房(員工宿舍、託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等)以及配套運動娛樂等設施外,不可以建設商業性質的設施。所以,如果游泳池是作為員工內部運動設施,是允許興建的,但不可以對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