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自己是不能自編的。
身份證號碼是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的,由18位組成:前六位為行政區劃代碼,第七至第十四位為出生日期碼,第15至17位為順序碼,第18位為校驗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號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每個公民從出生之日起編定的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辦理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權益事務方面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