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120分、數學課120分、英文120分
物理學80分、有機化學50分、體育文化50分
歷史時間、道德與法制、自然地理、分子生物學和信息科技5個學科考試成績合格及以上者每一個學科按10分計,小於60分者按實優秀率的10%(按四捨五入取整數)記入普通高中錄用總成績
歌曲和工藝美術學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一個學科按5分計,不合格者不計分
總分成600分(沒有現行政策大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