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兒子和孫子是三代直系血緣關係的親屬!由此延伸的親人還有奶奶、伯父、叔叔、姑姑、哥哥、弟弟、母親、孫媳、姐姐、妹妹等人!
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所以,三代直系親屬的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根據法律規定,直系親屬之間是禁止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