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網吧、電腦休閒室等營業性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有固定的網絡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未滿18週歲不可以在網吧上網。
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