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體育場館是由當地的體育局或者是體育運動保障中心管理的。一般一個城市的體育場館是由體育局進行修建和管理的,但是如果是有一些城市,沒有體育局或者是體育局合併的文化局裏邊的話,那麼會有文化局或者是勞動局進行一起管理。不過如果是公辦的體育場館的話,一般都是由體育局管理的。
公共體育場館應該是由各級體育部門負責經營管理的一種“國有資產”,而不宜視作體育部門中的一級“事業單位”。
資產的經濟性質是經營,企業化經營是公共體育場館經營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也是公共體育場館自身發展的客觀要求。認清其資產性質,深化體制改革,建立公共體育場館資產經營機制,盤活公共體育場館這部分國有資產,使之走出目前所處的困境,是體育場館改革所面臨的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