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70週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醫療費在10萬元以下,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醫療費在10萬元以下,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