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票可以補辦。
旅客如果在乘車前發現自己車票已經丟失了,可按下面三個步驟進行手續辦理。首先,旅客需要憑藉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原車票信息、購票地信息在火車站停止檢票的前20分鐘去車站售票點進行掛失手續的辦理,車站在鑑定信息正確無誤後會給旅客重新辦理一張與原票車次等級、席別、價格都同等的新車票。
其次,旅客以新的火車票上車要和火車上的工作人員説明自己的特殊情況,在火車到站前向列車長申請開具客運記錄。
最後,旅客要在火車到站的24小時之內,攜帶個人身份證件、新車票以及客運記錄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手續,該手續會收取補票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