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
建標[1994]808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綜(1986)250號文的要求,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GB50220-95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具體解釋等工作由同濟大學負責,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