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是創始人持股67%,聯合創始人合夥人持股18%,員工持股15%。
第二種是創始人持股51%,聯合創始人合夥人持股32%,員工持股17%。
第三種是創始人持股34% ,聯合創始人合夥人持股51% ,員工持股15%。
大師們提供的這種模式,總原則是創始人持股67%或51%或34%,這樣能掌握絕對控制權或相對控制權或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