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
網易通行證的失效期為3個月。如果一個網易通行證帳號連續3個月不曾使用(包括Web方式登錄網易通行證、pop3方式收取@郵箱中的信件和網易POPO的通行證帳號登錄),則該帳號有可能被刪除,@的郵箱可能被凍結或刪除。當帳號被刪除後,其在網易的所有資料同時刪除,該帳號名會被新的用户註冊。所以,請您記住,3個月內至少要使用一次網易通行證。 (注:信箱凍結指信箱內所有信件被清空,也無法收到任何新信如需重新使用,可從web頁面登陸郵箱選擇“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