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對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各類糾紛,經瞭解當事人有調解意向,由法院會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團體、人民調解員等聯合進行先行調解的活動。
只要雙方當事人均能通知並且都願意到場接受調解的民商事案件,都可以採用訴前聯調方式處理,不受案件的性質、標的大小等因素限制。
訴前聯調什麼意思
訴前聯調是指社會矛盾糾紛進入人民法院時,法院先引導當事人前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或非訴訟調處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進入法院訴前聯調工作室,由法院聯合公安、檢察、司法、國土等部門聯合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