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2、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户口人員。
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户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