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學專業考取臨牀執業助理醫師註冊到鄉鎮衞生院,可以再變更到縣醫院。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申請再註冊。
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准予再註冊,換髮鄉村醫生執業證書。